【两个至上快讯】据越南新闻thestar近日报道,根据自2012年以来的越南有效法规,加热烟草被视为一种烟草产品,因此应符合烟草危害防治法。
近日,电子烟和加热烟草问题已引起了越南政府和国民议会的关注。为了有效地管理各种烟草产品,有关方正在对《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进行评估。
该法第2.1条规定:“烟草是指从全部或部分烟草原料中提取并制成烟、雪茄、卷烟、烟斗或其他形式的产品”,第2.3条补充规定:“烟草原材料是未经处理的烟叶、预处理后分离茎部的片状烟叶、烟草纤维、烟草茎和其他替代材料用于生产卷烟。”
因此,该项规定仅考虑产品的成分即可确定其为“卷烟”,而不考虑每种不同类型产品的生产过程或用途,无论是卷烟、雪茄、斗烟还是其他形式。
近日,在关于“加热烟草和电子烟的国家管理工作汇报会议”上,越南卫生部长谭洪兰(Dao Hong Lan)强调,需要有充分的依据来禁止新一代电子烟,并在对电子烟和加热烟草的法律适用性进行审查时,需谨慎考虑。该部门一些官员表示,《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用于覆盖未来的烟草产品。议员范江芳兰(Pham Khanh Phong Lan)表示,该法明确了烟草及相关产品的定义,包括电子烟和加热烟产品,现行法律完全有资格管理新兴的烟草产品。
版权声明
本文章由深圳两个至上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或转载自已明确标注原始信息来源的第三方信息源。文章的版权及许可使用权归深圳两个至上科技有限公司或原信息来源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内容,否则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需处理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免责声明
本文可能借助AI技术以提高翻译和编辑效率。然而,由于技术限制,AI可能存在错误,因此读者应参考本文所提供的信息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表述。
本文内容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的依据或建议,2Firsts不对因内容错误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警示:
1.本文仅供产业技术、政策等专业研究之用,文中提及的品牌、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推荐或推广。
2.各类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产品)均对健康存在危害。请严格遵守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和使用规定。
3.本文内容禁止未成年人阅读或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