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2Firsts】据《财新网》7月31日报道,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以岭健康牌连花精油抑菌液”因配套雾化器、外观与电子烟相似而引发争议。7月4日,视频博主发布测评视频质疑该产品为“变相电子烟”,并指出雾化器外观和使用方法与市售电子烟一致。7月16日,该博主称视频遭以岭药业投诉并下架。财新记者致电公司客服确认该产品确为以岭健康生产,且7月中旬在部分淘宝店铺仍可购买,但目前这些店铺已将产品下架。
财新报道称,该产品成分由多种植物精油组成,不含连翘和金银花,说明书标明可用于皮肤或黏膜表面抑菌,使用方法包括原液擦拭或雾化吸入。根据中国现行法规,即便不含尼古丁,只要通过雾化方式供人吸入,仍按电子烟管理。
报道援引控烟和健康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李恩泽的观点指出,这类“草本雾化器”本质上属于电子烟范畴,即便取得药品或医疗器械注册,仍需加强监管,明确经营者责任和销售限制,避免诱导未成年人。他担心这类产品会引发未成年人对电子烟的好奇。
财新指出,近年来类似的草本雾化产品屡见不鲜,监管部门已于2025年取消“医用加热雾化器”作为医疗器械注册类别。作为老牌中药企业,以岭药业在2024年业绩大幅下滑的背景下尝试推出该类产品,但目前相关产品已悄然下架。
2Firsts也关注到,2025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举行电子烟监管新闻发布会。在回答媒体关于草本雾化器的监管相关问题时,国家烟草专卖局表示:……该类假借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名义生产、销售的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使用方式的草本雾化器,属于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表示,针对此类产品,一方面深化部门协作,加强源头管理。2025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修改《2020-2021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对第二百五十四项的医用加热雾化器分类结果予以作废,从源头上杜绝了草本雾化电子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另一方面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理整治。保持对草本雾化电子烟的高压严打态势。
封面图:财新网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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