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快讯】据德国媒体Extremnews于2月26日报道,德国多特蒙德海关在2月15日检查了卡斯特罗普-劳克塞尔的一家批发商。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一个车库里发现了共计21,049支不可销售的一次性电子烟,烟油总含量为357.302升,此外还发现了2,230罐口含烟。税收损失为71,460.40欧元,相关税收刑事诉讼也已经启动。
德国多特蒙德海关总署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电子烟油已纳入烟草税范围,到2024年1月1日,这一金额每毫升从0.16欧分上涨到0.20欧分。
根据德国《烟草制品法》第14条规定,销售的一次性电子烟最大容量不得超过2毫升(最多 800 口)。此外,口服烟草(Snus)在欧洲范围内的流通也受到了严格约束,由于指令近似成员国有关烟草制品制造、展示和销售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
除瑞典外,整个欧盟禁止口含烟的商业营销。根据《烟草产品法》第11条,禁止销售用于口腔消费的烟草和咀嚼烟草。
版权声明
本文章由深圳两个至上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或转载自已明确标注原始信息来源的第三方信息源。文章的版权及许可使用权归深圳两个至上科技有限公司或原信息来源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内容,否则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需处理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免责声明
本文可能借助AI技术以提高翻译和编辑效率。然而,由于技术限制,AI可能存在错误,因此读者应参考本文所提供的信息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表述。
本文内容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的依据或建议,2Firsts不对因内容错误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警示:
1.本文仅供产业技术、政策等专业研究之用,文中提及的品牌、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推荐或推广。
2.各类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产品)均对健康存在危害。请严格遵守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和使用规定。
3.本文内容禁止未成年人阅读或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