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快讯】据Lao Dong6月11日报道,越南工商部市场管理总局于当日通报称,经过联合检查,兴安省和海防市的执法部门查获了163,410件走私电子烟产品及9,913公斤的电子烟配件。
该局表示,兴安省市场管理局第5分队与第3分队和兴安省公安厅经济警察科(PC03)合作,对位于兴安省天禄县善便乡蓝山村的一个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该仓库由陈春夏(Trần Xuân Hà)(出生于1980年3月31日,常住地址:北宁市苏伊华区1号)所有。



该仓库查获的产品包括:
- 带有“FLUM PEBBLE 6000”标签的电子烟设备,总计62720个;
- 带有“MIOU 18000”标签及其他外文信息的电子烟设备,总计17590个;
- 带有“BAR9K”标签及其他外文信息的电子烟设备,总计22120个;
- 带有“LOST MARY”标签,中国制造及其他外文信息的电子烟设备,总计34270个;
- 带有“GEEK BAR”标签及其他外文信息的电子烟设备,总计16180个;
- 带有“LOST VAPE 7500”标签及其他外文信息的电子烟设备,总计10330个;
- 带有“VAPOR STORM”标签及其他外文信息的电子烟设备,总计200个。
其他电子烟配件包括:
- 标签和包装上有外文信息的电子烟精油,总计286公斤;
- 标签和包装上有外文信息的电子烟配件(各种电池),总计2242公斤;
- 标签和包装上有外文信息的电子烟配件(各种塑料零件),总计5242公斤;
- 标签和包装上有外文信息的电子烟配件(泡沫塑料),总计37公斤;
- 标签和包装上有外文信息的电子烟配件(各种包装材料),总计825公斤;
- 标签和包装上有外文信息的电子烟配件(电路板),总计1281公斤。
经初步统计,调查组共查获163410件电子烟设备以及9913公斤电子烟配件。货主陈春夏(Trần Xuân Hà)无法提供任何发票、凭证或相关文档以证明这些产品的来源或起源。初步判断,这些商品都有商品标签和包装上的外国文字,而没有使用越南语的附属标签。
调查组表示,上述所有商品都符合走私货物的特征。目前调查组已对所有违规商品进行临时扣押和封条,并将继续核实和澄清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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