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烟油制造商提出对 FDA 拒绝授权其销售调味电子烟命令的审查请愿书,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驳回了这一请求。
【两个至上编译自A.B.A】7 月 26 日,在 Prohibition Juice Company 诉 FDA 案中,四家烟油制造商提出对 FDA 拒绝授权其销售调味电子烟命令的审查请愿书,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驳回了这一请求。
电子烟公司辩称,FDA 缺乏要求制造商证明其产品与无味电子烟相比增加了公共健康益处的法定权力。制造商还辩称,FDA 的行为任意与反复无常,而这出于三个原因:首先,FDA 背离了早期的指导方针。其次,FDA 强调了制造商的重要性,包括他们将用来限制青少年接触调味电子烟的方法,但后来却将这部分考虑在内。最后,FDA 未能考虑该问题的其他重要方面。
法院认为 FDA 有法定权力采取行动。此外,法院坚称FDA 没有武断或反复无常地行事,FDA也没有背离早期的指导方针。电子烟制造商未能考虑改变他们的营销计划来说服FDA撤销其命令。FDA也不存在不考虑该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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