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聊天软件,于2021年7月、8月分两次向他人出售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烟油,销售所得共计420元。经审理,长乐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两个至上转载自东南网】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广受部分人群的追捧,被许多青少年甚至是戒烟者使用作为传统香烟的替代品。殊不知,某些“劲大瘾足”的电子烟,非但不能让人摆脱烟草危害,还可能让人产生毒瘾!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烟油的新型贩毒案件。
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聊天软件,于2021年7月、8月分两次向他人出售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烟油,销售所得共计420元。经审理,长乐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表示,2021年7月起,我国决定正式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管制目录,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行为,涉及毒品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所涉及的新型毒品具有外观迷惑性大、交易隐蔽性强、吸食成瘾性高的‘三性’特点,主要通过在电子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的方式传播,外观上与一般电子烟基本一致,且销售、贩卖主要通过在一些娱乐场所隐蔽交易或者以小众聊天软件线上交易的方式进行,稍有不慎即会“中招”。广大群众要加强对新型毒品的辨识能力,坚决与毒品说“不”,不要贪图新鲜感,心存侥幸而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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