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看点:
1. 韩国当前电子烟产品根据内部结构不同,在税负上存在显著差异。
2. 含固体尼古丁电子烟产品以重量为计税基准,税率显著低于液体型。
3. 专家指出该结构性差异可能削弱税制公信力,并为部分企业提供规避空间。
4. 韩国政府虽正就合成尼古丁等新型烟草产品制定新税制,但对固体型产品尚缺乏具体应对措施。
【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据Nate.news 5月13日报道,在韩国电子烟市场快速扩张背景下,由于税收制度依据产品结构而产生的差异性问题正在引发监管和公平性层面的关注。
烟草管制研究与教育中心(Center for Tobacco Regulation and Education)于5月13日指出,当前流通中的固体尼古丁电子烟产品处于税制盲区,现行计税方式需尽快调整。
目前,韩国市场中的电子烟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尼古丁烟油浸润棉芯的液体型产品;另一类则为将尼古丁以固体形式与非尼古丁液体组合使用的固体型产品。这种结构差异直接影响税收计量基础与最终税负。
含液体尼古丁电子烟按所含尼古丁液体体积征收烟草消费税,税率为每毫升628韩元。作为对比,一包传统卷烟约征收1007韩元税款(0.7美元),同等烟碱含量的加热不燃烧烟弹约为641韩元(0.5美元)。而含固体尼古丁电子烟仅以尼古丁本体的重量计税,与其搭配使用的液体部分不计入税基。
例如,2毫升液体配合0.8克尼古丁固体的产品,仅需缴纳约70韩元(0.05美元);10毫升液体与2克尼古丁固体搭配时,税额约176韩元(0.1美元),显著低于同等尼古丁含量的其他产品。
该税制安排导致不同产品在市场上享有不对等的税收待遇,形成“结构性税负漏洞”。部分专家指出,这不仅削弱了税制的公平性与政策一致性,也可能对政府税收构成冲击,并为部分企业提供利用产品设计避税的空间,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不正当优势。
尽管政府已开始探讨包括合成尼古丁在内的新型烟草产品税收制度,但在含固体尼古丁电子烟的具体监管与税收处理方面仍缺乏明确机制。业内人士普遍呼吁应同步推进制度精细化改革。
烟草管制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李成奎表示:“烟草产品的税制不仅关系到财政收入,更直接影响公共卫生政策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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