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市政部新规禁止杂货店销售烟草、椰枣等生鲜食品,电子烟及水烟一并受限,现有店铺获6个月整改期。
核心要点:
- 杂货店禁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水烟)、椰枣、肉类、蔬果等
- 新规即日生效,现有店铺有6个月过渡期
【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据《沙特公报》6月24日报道,沙特阿拉伯禁止杂货店(baqalas)出售烟草、椰枣、肉类、水果和蔬菜。该指令是市政和住房部长马吉德·哈贾尔(Majed Al-Hogail)发布的一项新规定。
该决定将立即生效。但是,现有的场所将获得不超过六个月的整改期。
根据新规定,售货亭、杂货店或迷你市场不再允许出售椰枣、肉类、水果和蔬菜以及烟草制品,包括普通卷烟、电子烟以及水烟。所有这些产品都可以在供应商店出售,但出售肉类需要单独的许可证。
新规规定,食品杂货店最低建筑面积为24平方米,超市最低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大卖场最低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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