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看点:
-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支持电子烟禁令,但指出必须有明确法规和法律支撑,否则难以奏效,当前销售仍较猖獗;
- 统治者会议已同意各州禁售电子烟,但仅达成共识不足,需制定配套法规确保执行;
- 依据相关法令,吸烟产品需向卫生部注册,含受控物质的产品不予批准销售。
【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据bharian8月5日报道,马来西亚森美兰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哈伦(Aminuddin Harun)表示,禁止销售和使用电子烟举措需要明确的法规和法律,以确保其真正有效实施。
“马来西亚统治者会议(MRR)已同意各州禁止电子烟,所有州也都同意这一点。但是,如果达成了协议,但没有制定相关法规,则需要对此事进行审查,以便法律能够得到执行。我们不希望只是宣布非法,但销售仍然猖獗,仿佛没有任何法规或法律。(他们认为)即使非法,只要能卖就没问题,”他在州立法议会(DUN)会议结束后说道。
阿米努丁表示,州政府当然支持禁止使用或销售电子烟,但必须伴随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此前,阿米努丁要求安全人员和包括卫生部在内的有关部门加强执法,确保混有违禁物质的电子烟不会继续流入市场。
有议员想知道州政府是否计划彻底禁止销售电子烟,还是允许销售某些品牌的电子烟。
阿米努丁表示,他的政党同意禁止使用电子烟,并由联邦制定法规或执法方法,以便在宣布禁令之前实施。
根据2024年公共卫生吸烟产品管制法令(第852号法令)第3条,所有欲进口、制造或在马来西亚市场分销的吸烟产品,必须先向卫生部注册。
他说:“含有任何受 1952 年《毒药法》管制的违禁物质的吸烟产品,将不会获得注册批准,也不能在马来西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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