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上述MDO的案件中,上诉法院认可了FDA对电子烟产品的授权。

【两个至上编译自vaporvoice】据ECigIntelligence报道,美国一家上诉法院在一项挑战营销拒绝令 (MDO) 的案件中认可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对电子烟产品的授权。
总部位于纽约的 Prohibition Juice 曾对 MDO 提出异议,声称该机构缺乏法定权力来考虑一种产品“在促进停止使用可燃卷烟方面与另一种具有相似健康风险特征和标签的产品的相对有效性”。
但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裁定,根据《烟草控制法》,FDA 有权确定产品是否适合保护公众健康,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调查的所有信息,已经对产品的健康风险以及产品是否比其他产品具有较小的风险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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