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烟草在与菲莫国际的电子烟专利纠纷中胜诉。菲莫国际正在考虑下一步可能采取的措施。
【两个至上编译自journalnow】Reynolds American Inc. 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审理的涉及电子烟技术的案件中获得了法律胜利。
该机构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于 9 月 8 日裁定,Philip Morris Products SA 的 13 项受到质疑的权利要求就“556”专利而言是“不可获得专利的”。
RJ Reynolds Vapor Co. 与 RAI Innovations Co.、RJ Reynolds Tobacco Co. 和 Reynolds Asia-Pacific Ltd. 共同挑战了菲利普莫里斯的专利。
董事会听证会于 7 月 7 日举行。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表示,这是其对该案的最终书面决定。
根据裁决,第 556 号专利专注于气溶胶产生系统的烟弹,特别是电动吸烟系统。
雷诺兹的指控是基于专利法律上的显而易见性条款。
根据 Berks IP 律师事务所的说法,“当一项专利显而易见时,这意味着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会知道可以结合两个或多个现有技术参考文献来公开专利权利要求的各个方面。”
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正在审查该决定并考虑下一步可能采取的措施,因为该决定可能会被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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