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原创,俞辰昕发自马尼拉】2022年10月28日,第五届亚洲减害论坛(AHRF)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两个至上作为电子烟行业全球媒体,派出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报道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中,菲律宾法律专家Peter Paul Dator发表了题为《电子烟法案通过后,接下来要做什么?实施才是更大的挑战》(“What’s Next After the Approval of the Vape Law? Implementation is the Bigger Challenge”)的演讲,Peter在演讲中详细介绍了菲律宾近期通过的《雾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监管法案》中的主要内容,并阐述了未来法案执行期间可能会遇到的机遇和挑战。Peter演讲的内容如下:

差异化框架
电子烟法案建立了一个差异化的监管框架
1.规定电子雾化产品和加热烟草产品的独立监管框架(第2节)
2.将汽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定义为在不燃烧的情况下产生气溶胶的新型消费品(第3节(DD))
3.要求对电子雾化产品和加热烟草产品的包装发出不同的健康警告(第4节)
4.要求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设置指定的吸烟区,并对未成年人和不允许吸烟的用户制定严格的标准。(第17(C)和(K)节)
禁止向未成年人营销
电子烟法保护未成年人
1.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和使用电子烟产品(第6节)
2.禁止在学校周边和操场100米范围内销售、广告和推广电子烟产品(第9节)
3.要求销售终端“向十八(18)岁以下的人销售或分销雾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是非法的”(第10节)
4.禁止在未成年人特别感兴趣的产品旁边展示电子烟产品(第11节)
5.禁止在电子烟产品中使用过分吸引未成年人的口味描述和产品宣传(第12(D)和(J)节)
6.对将出售给未成年人的人处以罚款或监禁(第23(b)(i)节)
包装和健康警告&销售终端标识
电子烟法保护消费者和非吸烟者
1.要求提供图形健康警告和文字警告,并处以罚款和监禁(第4(A)和23(D)节)
2.需要产品健康警告:“本产品有害且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一种高度上瘾的物质。本产品仅供成年人使用,不建议非吸烟者使用”(第4节)
3.所有产品通信应包含健康警告:“本产品有害且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一种高度上瘾的物质。仅供成年人使用,不建议非吸烟者使用”(第12(B)节)
禁止非法产品
电子烟法遏制非法贸易并确保税收
1.禁止进口和制造不符合美国国税局(BIR)税收要求的电子烟产品(第4(d)节)
2.如果零售商未在贸易和工业部(DTI)或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则禁止在互联网上销售电子烟产品(第8节)
3.要求向DTI注册电子烟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第19节)
4.要求互联网网站/电子商务平台仅允许在DTI和BIR注册的在线卖家(第19节)
根据ACORN消费者调查,90%的菲律宾吸烟者认为政府应该执行THR,94%的人认为政策可以带来更好的替代品,88%的人会考虑从吸烟转向吸烟者。

未来
为永久戒烟而进行的能力建设
- 加强会员基础并扩大伙伴关系
- 研究和调查
继续教育吸烟者的戒烟选择
- 播客
- 媒体论坛
- 社交媒体参与
监督和倡导忠实执行《电子烟法案》
- 贸易与工业部
两个至上将会持续为您报道亚洲减害论坛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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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吸烟有害健康。禁止未成年人阅读本文。
【3】本文章为深圳两个至上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文章,其版权及许可使用权归属本公司,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载或使用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版权,违者本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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