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知名律师Azim Chowdhury表示,FDA执行的《家庭吸烟预防及烟草控制法案》中存在根本缺陷,这不利于电子烟行业发展

【两个至上编译自tobaccoreporter】Keller and Heckman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Azim Chowdhury表示,FDA对2009年《家庭吸烟预防及烟草控制法案》的实施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该法案赋予该机构监管烟草产品的权力。
Chowdhury在《Filter》杂志上写道,对 “新 ”产品的上市前授权要求使潜在的减害产品面临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同时允许现有产品,包括可燃香烟,在很大程度上逃避FDA的审查。
Chowdhury在他的文章中提出了FDA可以更有效地实施该法案的几种方法。
例如,根据Chowdhury的说法,FDA应该在烟草产品上市前的申请中考虑全部的证据,而不是单独进行某项审查。
他写道:同样关键的是,FDA要阻碍假冒产品的传播,这些产品对消费者来说可能风险更大,而且正在淹没那些继续在FDA执法中首当其冲的小企业和电子烟商店。
最后,FDA应将更多的资源转向制定合理的安全、质量和营销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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