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TA KINABALU一名36岁的男子因四年前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237瓶含毒药的电子烟液体而被罚款3500令吉(5471元)或三个月监禁。
【两个至上编译自马来西亚东部通讯社】马来西亚沙巴州首府KOTA KINABALU一名36岁的男子因四年前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237瓶含毒的电子烟液体而被罚款3500令吉(约合人民币5471元)或三个月监禁。
这名叫Abdul Gafoor Hasanudeen的男子对开庭法院法官Elsie Primus承认出售含有尼古丁的57种口味液体,该液体列于1952年《毒药附表一法》。
Gafoor于2018年1月29日下午3点在Segama购物中心著名的电器店完成该犯罪行为。
该罪行根据1952年《毒药法》第13(a)条被指控,并根据该法第32(2)条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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