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各省电子烟零售点规划数量最密切的三个因素分别是2021年既存的电子烟品牌专卖店和品牌集合店数量、2021年GDP、2021年末常住人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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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敏,自2004年起从事烟草技术、市场观察类工作,烟草工程中级职称。
编者按:
为了更深入理解政策,“两个至上”邀请对有多年烟草技术经验的李敏专家,对电子烟零售点相关规划进行解读。
截至5月7日,中国烟草的33家省级单位有20家公布了电子烟零售点的规划数量(征求意见稿),分别是:

另有山东省烟草,虽未公布具体数量,但公布了地级市类别划分及每万人电子烟零售点数量上限的征求意见稿。按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济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推算如下:

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烟草年鉴、2021电子烟零售业态蓝皮书等参考资料的数据计算,可得出以下结论:
1、21家省级单位的电子烟零售点规划数量,与2021年辖区内既存的“电子烟品牌专卖店和品牌集合店数量”最为相关。R2=0.9373。

2、21家省级单位的电子烟零售点规划数量,与2021年当地的GDP有较好的相关性。R2=0.8793。

3、21家省级单位的电子烟零售点规划数量,与当地2021年末的常住人口有一定的相关性。R2=0.7606。

4、21家省级单位的电子烟零售点规划数量,与当地的卷烟销量、卷烟销售收入、卷烟零售户数量、中小学校数量等因素有相关性但不强。R2介于0.50-0.75之间,图略。
综上,与各省电子烟零售点规划数量最密切的三个因素分别是2021年既存的电子烟品牌专卖店和品牌集合店数量、2021年GDP、2021年末常住人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