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大麻二酚(CBD)在香港正式被列为危险药物受《危险药物条例》管制。违者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430万元)。
【两个至上快讯】2月1日起,中国香港大麻二酚(CBD)正式被列为危险药物受《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管制。
此后,中国香港警方及海关将全力打击涉及CBD的毒品罪行。
法令生效后,贩运及非法制造CBD及其产品者,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430万元);在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的情况下管有和服用该物质者,则最高可判七年监禁及罚款10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86万元)。
此前,中国香港政府安排了弃置箱,以供市民自愿弃置含有CBD的物件,并协助有需要的市民作大批量弃置。截至1月29日,政府共收集了约77400件含有CBD的物件,主要是护肤品、口服油和保健品等。
参考文献:
本文章为深圳两个至上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文章,其版权及许可使用权归属本公司,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载或使用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版权,违者本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