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快讯】6月8日,南澳大利亚政府决定实施更严格的许可条件,以彻底清除非法销售尼古丁电子烟的行为。新的许可条件将明确规定销售含尼古丁电子烟是非法行为,并要求零售商提供证据证明在销的电子烟产品不含尼古丁。零售商还需要提供关于其电子烟供应商、进口商或制造商的信息,以便对产品进行追溯。
开展非法电子烟打击行动
针对零售商销售电子烟产品的行为,南澳大利亚政府将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打击行动。
南澳卫生局授权的卫生官员将对出售电子烟产品的零售商进行随机检查,包括便利店、加油站和理发店等。
在过去一年的打击行动中,当局从各类场所查获了大约15000个非法尼古丁电子烟。此外还开出了17张罚单,并取消了3张许可证。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上月宣布将禁止在零售场所销售电子烟和一次性使用的电子烟,并阻止非处方电子烟的进口。
0尼产品竟含尼古丁
南澳卫生局越来越意识到,目前所实施的法律存在漏洞。这些法律将尼古丁电子烟产品分类为处方药,并禁止未经处方销售含尼古丁的电子烟。
但现实是,许多电子烟产品的包装上没有列出尼古丁成分,然而通过实验室检测,当局确认大多数在售一次性电子烟确实含有尼古丁。
根据《烟草和电子烟产品法》(TEP 法案),为确保电子烟产品不含尼古丁,许可证持有人必须:
- 立即停止销售、供应、持有或储存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
- 从供应商那里获取并保留证据,证明其非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确实不含尼古丁;
- 如果供应商无法或不愿提供书面文件证明电子烟不含尼古丁,则进行实验室检测;
- 保留相关供应商、进口商或制造商的文件,以便对产品进行追溯;
- 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提供充分监督,确保遵守《烟草和电子烟产品法案》、1984年受控物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
- 在场所可见的地方展示《烟草和电子烟产品法案》许可证,包括其中的条件。
任何违反条件的持证零售商可能面临最高10000澳元(约合人民币4.8万元)的罚款;任何未经许可而销售或供应电子烟产品或烟草的个人或零售商,可能面临最高20000澳元(约合人民币9.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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