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文为作者授权“两个至上”首发。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文章标题和编者按为“两个至上”编辑加工。文章内容请以作者原文为准。
作者简介:
李敏,自2004年起从事烟草技术、市场观察类工作,烟草工程中级职称。
编者按:
截至4月22日21点,中国烟草33家省级单位已有27家公布了辖区内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的征求意见稿,另有1家公布了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的听证会信。为了更深入的理解政策,“两个至上”邀请对有多年烟草技术经验的李敏专家,对《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具体细则进行解读。
互补与替代
商品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互补关系,另一种是替代关系。
互补关系指两种商品共同满足一种欲望,如手机和流量,共同满足王者上分的欲望;而替代关系指两种商品可以互相替代来满足同一种欲望,如矿泉水和纯净水,可以互相替代来解决口渴。
如何判定甲乙两种商品的关系是互补还是替代,有一个简单的方法:看甲的价格发生变化后,乙的需求量是反方向变化还是同方向变化。
如果甲商品涨价,乙商品的需求量随之减少;或者甲商品降价,乙商品的需求量随之增多——那么二者就是互补关系。例如汽油如果涨到100元一升,燃油车的销量大概率暴跌;又如电影票如果1元一张,影院门口爆米花的销量大概率飙升。
如果甲商品涨价,乙商品的需求量随之增多;或者甲商品降价,乙商品的需求量随之减少——那么二者就是替代关系。例如麦当劳如果单方面涨价数倍,肯德基大概率会热销一波;又如花小猪的低价打车活动期间,还坚持用滴滴的乘客大概率明显减少。
按照以上逻辑,结合《关于电子烟零售点布局和许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不予电子烟零售许可的情形还包括:主营业务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的内容,就会明白:为什么各家省级单位在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里,纷纷要求“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试想,电子烟1元抽一年,会不会引起卷烟销量暴跌?电子烟100元抽一口,会不会导致电子烟民纷纷抽回卷烟?所以电子烟和卷烟,不仅没有《意见》中要求的互补关系,甚至是相反的替代关系啊!
二者真不互补,别忘了很多电子烟品牌的初心,就是“替烟”。
当然,商品之间互补与替代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能随着购买力、消费习惯、临界点等因素的改变而发生转化。例如A时A店推出1元特价菜导致了绝大部分顾客只点特价菜,其他菜品严重滞销;而B时B店的1元特价菜却显著拉动了其他菜品的销售,门庭若市。有朝一日,电子烟正式摆上卷烟柜台互补,是可以期待的。
作者联系方式:
微信号limindaydayup
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
1.吸烟有害健康,未成年人禁止吸烟,“两个至上”不建议非吸烟人士尝试任何当前的烟草制品。
2.本文为技术研究文章,仅供专业人士交流。文中涉及的品牌仅为研究之用,不构成任何推荐或评价。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也不对任何投资行为负责。
本文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