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美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向JUUL Labs Inc.发布了目前在美国销售的所有产品的营销拒绝令(MDO)。因此,公司必须停止销售和分销这些产品。此外,必须下架目前在美国市场上在售的全系JUUL产品,包括JUUL电子烟和四种类型的JUUL烟弹:尼古丁浓度为5.0%和3.0%的弗吉尼亚烟草味烟弹,以及尼古丁浓度为5.0%和3.0%的薄荷味烟弹。
FDA表示,如果对库存产品有任何疑问,零售商可联系JUUL公司。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员Robert M说:“今天的行动是FDA承诺的进一步进展,即确保目前向消费者销售的所有电子烟和尼古丁传输系统产品必须符合我们的公共卫生标准。”“我们投入了大量资源来审查占美国市场大部分的公司的产品。我们认识到,这些产品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中许多产品在青年电子烟的流行中起到了很大作用。”
营销拒绝令仅涉及这些产品的商业分销、进口和零售,不限制个人消费者的拥有或使用——FDA不能也不会强制禁止个人消费者拥有或使用JUUL产品或任何其他烟草产品。
在审查了JUUL公司PMTA申请后,FDA确定,缺乏足够证据来证明产品的毒理学概况,无法证明产品适合保护公众健康。特别是,JUUL公司的一些研究结果引起了担忧,因为数据不足且相互矛盾——包括关于遗传毒性和从公司专有烟油舱中渗出的潜在有害化学品的数据——这些数据尚未得到充分解决,JUUL阻止FDA对这些产品进行全面的毒理学风险评估。
迄今为止,FDA尚未收到临床信息,表明与使用JUUL设备或JUUL烟弹相关的直接风险。然而,今天发布的营销拒绝令反映了FDA的决策取向,即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评估使用JUUL产品的潜在毒理学风险,也无法知道将其他授权或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烟油与JUUL设备一起使用、或将JUUL烟弹与非JUUL设备一起使用的潜在危害。FDA建议不要修改或添加烟草产品中的物质鼓励JUUL用户通过安全报告链接向FDA报告任何意外的健康问题或产品问题,并在必要时寻求医疗护理。
FDA烟草产品中心代理主任Michele Mital说:“FDA的任务是确保在美国销售的烟草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但证明产品符合这些标准的责任最终由所制造的公司承担。”“与所有制造商一样,JUUL有机会提供证据,证明其产品的营销符合这些标准。然而,该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而是给我们留下了重大问题。如果没有确定相关健康风险所需的数据,FDA将会发布营销拒绝令。”
任何受营销拒绝令约束的产品不得在美国出售或分销,否则FDA可能会采取执法行动。
除了确保JUUL遵守此命令外,就像一般未经授权的产品一样,FDA还打算确保分销商和零售商遵守。具体而言,FDA指出,市场上所有未经法定上市前授权的新烟草产品都是非法销售的,并会受到执法。
FDA鼓励零售商寻找制造商讨论其库存产品,包括任何特定烟草产品的营销申请或营销授权现状。制造商将是这些信息的最佳来源,零售商应直接依靠制造商为继续销售哪些产品做出决定。
在采取营销拒绝令行动后,一些无法获得JUUL产品的用户或希望摆脱香烟和雪茄的吸烟者,可能会根据他们的需求,改用其他经FDA审查和授权的电子烟产品。
到目前为止,FDA已经批准了23款电子烟产品。根据PMTA申请,申请人必须向该机构证明,允许销售新的烟草制品并可以保护公众健康。
FDA将继续努力在2020年9月9日截止日期前,完成其余PMTA申请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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