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看点:
案件背景与诉求规模: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NHIS)自2014年起起诉KT&G、菲莫国际韩国公司(Philip Morris Korea)、英美烟草韩国公司(BAT Korea)等,索赔金额为533亿韩元(约合3800万美元),理由是为吸烟相关癌症患者支付了治疗费用。
一审与二审结果:一审法院认定吸烟与癌症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难以确认,支持烟草公司立场。二审中,该机构提交86岁患者的证词,主张其患癌无其他诱因,仅有长期吸烟史,试图强化因果关系。
成分争议与法院判断:一审还涉及烟草中焦油与尼古丁责任争议。法院认为尼古丁是烟草产品的核心属性,难以作为构成侵权责任的依据。
【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据N. News报道,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NHIS)针对多家烟草公司提起的约500亿韩元(约合3500万美元)赔偿诉讼,已进入第二审的最终阶段。首尔高等法院民事6-1部审判长将于5月22日召开最后一轮辩论会议,之后裁定该案判决日期。
该案件自2014年4月起诉至今已持续11年,NHIS向韩国烟草(KT&G)、菲莫国际(PMI)韩国公司、英美烟草(BAT)韩国公司索赔约533亿韩元,要求退还2003至2013年间该机构为3465名患有肺癌(小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和喉癌(鳞状细胞癌)患者支付的医疗费用。
诉讼的核心争议集中在吸烟与癌症发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烟草公司是否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审中裁定难以认定吸烟与癌症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驳回NHIS的全部诉求。法院认为,癌症可能由遗传、生活方式或其他环境因素引发。在一审中,NHIS亦主张烟草公司未有效降低焦油和尼古丁含量,反而添加香味增强剂以提升口感。然而,法院认为消费者主动寻求尼古丁带来的药理性镇静效果,故该成分属烟草产品固有特性,难以据此追责烟草公司。
NHIS随后于同年12月提出上诉。在二审中,NHIS新增提交了年逾八旬的肺癌患者A某的陈述书作为补充证据,试图佐证其肺癌除吸烟外无其他明显诱因。陈述指出,A某自20多岁起吸烟数十年,虽于90年代末戒烟,但于2010年被诊断出患有肺癌,且无相关家族病史。
目前,韩国司法机关倾向于将吸烟引发的疾病责任归咎于个人。2014年,韩国最高法院即在一起由30名患者对KT&G提起的类似诉讼中,裁定吸烟者需自行承担健康后果,不支持赔偿请求。
美国曾于1998年由50个州政府联合向菲莫国际、雷诺烟草等多家烟草公司提起诉讼,最终达成2460亿美元和解协议。该结果部分受到1994年烟草公司内部研究员“良心宣言”的影响,促使公众重新审视烟草产品的成瘾性与危害。
NHIS方面认为,本次诉讼不仅具有法律意义,也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戒烟的重视。NHIS目前正在推进一项“100万国民支持签名运动”,旨在为即将到来的二审判决营造舆论基础。
烟草公司方面则表示,将“诚实参与”二审程序。
据悉,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NHIS)是隶属于韩国保健福祉部的国家公共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健康保险运营与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向国民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筹集保险费、管理医疗机构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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