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章条款、6项附件,《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从电子烟产品范围到烟油添加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两个至上报道】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4号文件--关于批准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条款7章、附件6项,从电子烟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设计与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最大使用量、雾化区域温度试验方法、雾化物中2,3-丁二酮的测定、电子烟标准抽吸条件、电子烟释放物中烟碱释放量的测定以及电子烟释放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和2,3-丁二酮释放量的测定列入附件中进行规范化管理。
作者:宋楚娇
制图:行至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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