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看点:
1. 菲律宾司法部长强调RA 11467和RA 11900两部法律在电子烟口味监管上并不冲突。
2. RA 11467禁止除原味烟草和薄荷醇外的其他口味电子烟产品,RA 11900则规范了口味描述的使用,两部法律共同维持了电子烟口味的严格监管。
3. 两项法律共同规范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及传播推广。
【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据Malaya Business Insight 4月14日报道,菲律宾司法部长赫苏斯·克里斯平·雷穆拉(Jesus Crispin Remulla)表示,根据Republic Act 11467法案,电子烟产品的口味禁令仍然有效。尽管《雾化尼古丁及非尼古丁产品管理法案》(RA 11900)也已实施,但这两项法令在电子烟口味监管方面并无冲突。
雷穆拉在4月13日公开的法律意见中指出(Republic Act 11467和RA 11900在电子烟产品口味的监管上是一致的。
两年前,前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Rodrigo Duterte)签署RA 11467成为法律,而RA 11900在两年后自动生效。卫生部长特奥多罗·赫博萨(Teodoro Herbosa)因此请求法律指导,明确两部法律在电子烟口味监管上的关系。
赫博萨指出,RA 11467禁止使用除原味烟草和薄荷醇以外的其他口味,而RA 11900则规范了口味描述的使用。需要法律指导来明确RA 11900中的口味描述禁令与另一法律中的口味禁令是否有冲突。司法部对这一问题的意见至关重要,因为RA 11900的第29条规定,若有与其不一致的法律,将被废止或修订。
雷穆拉强调,两部法律的目的是共同规范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和分销,包括含尼古丁和不含尼古丁的产品。RA 11900仅在这些产品的营销上提供了具体准则,并未取消RA 11467关于口味禁令的条款。
雷穆拉在长达四页的法律意见中指出,
“先前法律的禁令适用于电子烟产品本身,而新法律的禁令则规范了电子烟产品的包装、标签、展示或营销。因此,我们可以协调两部法律的规定。”
“鉴于两部法律之间似乎并无矛盾,且立法机关也没有明确废除RA 11467的意图,因此应适当适用这两项法律。”
雷穆拉进一步表示,RA 11900中的广告指导方针与RA 11467中的产品制造、进口、销售和分销禁令相辅相成,这些法规共同规范除了纯烟草和薄荷醇以外的其他口味产品的销售。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