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2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两个至上转载自深圳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对《深圳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定》(深烟专〔2023〕152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2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请提出意见的个人署名、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箱:xiewz@sztobacco.cn;
(二)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28号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邮编:518048),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裁量权意见建议”。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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