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特客科技被要求一个月内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
【两个至上转自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了关于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已停止电子烟相关经营业务的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514403009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柯松芳,企业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大仟工业厂区1号厂房12层01,已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请企业在公告期内到企业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局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逾期我局将依法收回企业持有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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