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快讯】6月17日晚间,佳斯特清算组发布《关于佳斯特公司临时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及推荐名单的公示》,其表示为了更好地推进佳斯特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斯特公司)自行清算程序工作,经清算组建议并经股东会同意,决定设立临时债权人委员会。同时,鉴于佳斯特公司案件情况,清算组建议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数初期为7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推荐的债权人名单中,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的陈永强、东莞市华泽能源有限公司的罗志贤、东莞市斯比瑞实业有限公司的黄智勇、深圳市德胜卓越五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赵小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罗汝樑和索文静、深圳星泽威科技有限公司的刘展以及佳斯特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的雷郑霞。
以下为公告相关事项及推荐名单原文:
01
候选人选择标准
1.在债权人当中有影响力。2.积极主动维权、有正义感、公允心。3.有资源有能力对清算案件推进、清算组工作解释、资产重组等清算工作推进提供帮助的。4.办事机构或居住地在东莞或深圳的,优先考虑,便于参与清算组协调工作。
02
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诞生流程
1.清算组向全体债权人公开发布推荐或自荐临时债权人委员会候选人的公告。
2.债权人自荐或清算组提名。(目前推荐7名,后期根据情况调整)
3.清算组根据债权人自荐表/推荐表内部评选,择优推荐。
4.推荐名单通过公众号公示,收集异议意见。
03
关于临时债权人委员会组建方案
1.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分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为避免出现有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委员不能履职、不愿履职、乱作为甚至渎职的情况(以下统称除名事由)导致清算程序推进受影响,清算组根据经验,推出候补名单。一旦推荐名单中的成员出现除名事由,则经债权人委员会行使除名程序后,由候补名单成员依次补上。
2.除名事由包括:
(1)主动辞职;
(2)消极履行义务。连续两次不参加债权人会议或不行使表决权;
(3)利用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身份谋取私利或妨碍清算程序或对外泄露机密(如泄露库存商品底价信息);
(4)本人债权被发现是虚假债权申报、虚假诉讼或债权被起诉、主动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等因存在利益纠纷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情况;
(5)因健康、能力或时间问题及被羁押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6)没有正当理由或修改意见,纯粹情绪性的反对提请的议案;
(7)对外散布对清算案件不利的信息;
(8)未经清算组同意或参与跟供应商或相关利益方有不正当的交往;
(9)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
3.除名程序:发生除名事由后,由临时债权人会议主席(暂定中国银行东莞分行,最大债权人)主持召开临时债权人委员会会议,表决过半数通过即完成除名程序。若临时债权人会议主席触发除名程序,则由清算组提请股东会更换临时债权人会议主席。
4.监督制度:为确保临时债委会成员公正地履职,就要对临时债委会成员严格监督。清算组、全体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都可以监督委员。
5.举报程序:一旦发现委员有涉嫌除名事由的线索,以上人员都可以向清算组举报,清算组将依法调查之后依程序办理。如举报委员属实,则清算组提请临时债权人会议主席在债权人委员会上行使除名程序。如举报债权人会议主席本人,则清算组报股东会更换债权人会议主席。如举报职工代表,则清算组组织职工重新选举。
6.候补名单扩充及抽签制度:除既有的候补名单外,其他债权人还可以自荐加入临时债权人委员会候补名单库,经清算组审核,只要无除名条件的情况即可以入库。后续入库的成员不经过遴选,一旦发现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缺额时,直接由临时债权人会议主席和清算组从候补名单库中抽签选择,抽签选择过程留下视频证据,并将抽签选择结果公示。
7.债权人委员会权限范围。
(1)核查债权;
(2)监督清算组;
(3)选任和更换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4)参与审核、表决《佳斯特公司清算方案》;
(5)审核、表决其他涉及佳斯特公司全体债权人的重大决议、重大事项。
8.临时债权人委员会议事机制与表决规则:常规事项可以书面表决,重大事项必须有充分发言交换意见的现场会议或者网络远程召开视频会议。会议一人一票,出席的全体债权人同意人数过2/3即决议生效。若出现人数50%:50%僵局时,则以总债权金额大的一方意见做决议意见。
04
推荐名单公示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具体代表人 | 推荐理由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 | 陈永强 | 全体最大债权人,配合程度高,本地有社会影响力,积极维护债权人权益,可以有效监管和推进案件执行工作。 |
2 | 东莞市华泽能源有限公司 | 罗志贤 | 大债权人,配合程度高,本地有社会影响力,积极维护债权人权益,可以有效监管和推进案件执行工作。 |
3 | 东莞市斯比瑞实业有限公司 | 黄智勇 | 大债权人,积极配合工作,有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
4 | 深圳市德胜卓越五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赵小华 | 积极配合工作,有利于后续工作 的开展。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罗汝樑、 索文静 | 大债权人,配合程度高,本地有社会影响力,积极维护债权人权益,可以有效监管和推进案件执行工作。 |
6 | 深圳星泽威科技有限公司 | 刘展 | 大债权人,配合程度高,本地有社会影响力,积极维护债权人权益,可以有效监管和推进案件执行工作。 |
7 | 佳斯特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雷郑霞 | 佳斯特公司职工代表,员工信任程度高,沟通能力强 |
05
候补名单公示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债权类型 | 推荐理由 |
1 | 自我推荐或债委会推荐 | 待选 | 对临时债务人有工作热情的债权人均可申请加入 |
一旦出现除名情形,按以上名单次序依次选入临时债权人委员会。如果以上人选均选入之后还发现有差额,则由临时债权人会议主席和清算组从后续报名的候补名单库中抽签选择,不另外召开债权人会议。
06
异议流程
如债权人对成员初选名单有异议,可在2024年6月22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异议表,清算组进行二次评审。
07
清算组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
马律师,18938181060;
邮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求富路长富西路222号1栋101室。
网络收件:
异议文件或者自我推荐文件发送至清算组邮箱18938181060@163.com
佳斯特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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