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快讯】近日,据CodeBlue消息,马来西亚卫生部长扎莉哈·穆斯塔法(Zaliha Mustafa)为合法解除液体尼古丁的分类为有毒药物进行了辩护。
扎莉哈告诉记者,部门的首要任务是照顾儿童的健康,但现在案件已经上了法庭,所以她不想再对这个案子进行解释。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会优先考虑儿童健康问题。儿童健康非常重要。”
马来西亚的反烟和儿童权益倡导者已经对卫生部长扎莉哈及政府采取法律行动,这是马来西亚反烟诉讼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起官司,由医疗和卫生非政府组织对卫生部长和政府提起诉讼,指控卫生部长危害公共健康。
此案将于7月26日开庭审理。
据了解,《毒药法》是一项管理毒品或物质的法律,液体和凝胶尼古丁此前被分类为C类毒品,只能由药剂师或医生提供。《毒药法》第17条明确保护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免受有毒药物的侵害,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或提供毒品,除非是为了医疗治疗目的。
3月31日,扎莉哈代表卫生部修改了《毒药法》并新增一个条款,该条款允许将尼古丁“以液体或凝胶的形式,制备用于电子烟及雾化吸食设备的产品。”这在法理上为电子烟征税做了铺垫。
参考文献:
【1】Health Minister Declares ‘No Problem’ Delisting Liquid Nico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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