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快讯】据yahoo4月17日报道,美国肯塔基州的电子烟和大麻行业正在挑战立法议会通过的一项电子烟法案的合宪性。四家电子烟零售商,以及肯塔基州电子烟零售商协会和肯塔基州大麻协会于周五(12日)在富兰克林巡回法院对众议院第11号法案提起诉讼。
根据众议院11号法案(House Bill 11),零售商只能销售经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认证的电子烟产品。
零售商们强烈反对这项措施,因为FDA只批准了超过一百万份申请中的23份电子烟产品申请。该些店主表示,限制他们售卖如此少的产品会导致他们倒闭,因为他们的大部分库存将无法合法销售。
该项诉讼称,该法案违反了该州宪法的一部分以及美国宪法的第14条修正案,该修正案保证了正当程序,因为原告称,“大麻衍生产品,包括大麻电子产品,并未受到FDA的管制,因此没有‘法规市场途径’供他们和其他产品根据’肯塔基州的医疗大麻计划可以获得的大麻电子产品’这一条例,被允许在肯塔基州销售。此外,诉讼中还提出,该法案违反了肯塔基州宪法的一部分。第11号法案的标题表明其涉及“含尼古丁的产品”,但实际上,这项法案适用于“范围更广的‘雾化产品’,这些产品并不只包含尼古丁”,此条违反了宪法。
该诉讼的被告是该州酒精饮料管制局部长阿利森·泰勒(Allyson Taylor)和秘书长迈克尔·亚当斯(Michael Adams)。除了限制可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外,该法案还通过允许使用国务卿收集的数据创建销售电子烟产品的企业名单来加强对零售商的监管,该州将通过此名单来执行对21岁以下人群销售电子烟产品的禁令。
如果发现零售商向21岁以下的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将按新法案面临更严重的处罚:首次违规罚款高达500美元;第二次违规罚款1000美元;第三次违规罚款5000美元。在两年内有四次违规的,将被禁止一年内销售电子烟产品。该法案预计于2025年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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