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2Firsts】近日,两个至上2First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官网发现,深圳大铲湾海关连续发布两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决定书(文号:铲关缉违字[2025]9号、10号),对深圳雪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雾科技”)的出口申报不实行为作出处罚,合计罚款8.53万元。
据两份决定书的公示信息,雪雾科技在2024年9月两次申报出口电子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 1. 运抵国虚假申报(处罚文书10号):
2024年9月15日,该公司申报向马来西亚出口31,900盒电子烟,但实际运抵国为智利。此举直接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及出口退税管理。

- 2. 货物未实际出口(处罚文书9号):
2024年9月17日,其申报出口的8,400盒电子烟未实际离境,海关认定该行为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大铲湾海关认定,上述行为违反《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分别处以6.77万元与1.76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雪雾科技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肖睿,总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属于电子雾化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资质,旗下拥有电子雾化品牌雪加SNOWPLUS。
根据决定书所示,该公司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相关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