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快讯】据Law360 9月1日消息,Vapes Bars电子烟公司对其剽窃竞争对手“Lost Mary”品牌的说法进行了回击,声称鉴于“Mary”这个名字在电子烟品牌中的使用频率,其“Found Mary”产品线不够相似,不足以侵犯知识产权保护。
昨日,爱奇迹向两个至上表示,“Found Mary”侵犯了“Lost Mary”的商标权。 作为行业内最早从事电子烟外贸出口的企业,爱奇迹一直配合协助国内监管机构对国内非法假冒产品打假,并在海外发起诉讼投诉侵权,以支持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的合规长期发展。
Vapes Bars有限公司在8月24日提交的辩护中辩称,其产品的足状形状和配色方案与竞争对手爱奇迹有限公司的相似之处在电子烟行业是“通用的”,不构成试图冒充。

Vapes Bars表示,这些品牌名称“不够相似”,不足以构成商标侵权。而根据高等法院的辩护,“唯一的共同元素,即‘Mary’,并是不独有的”。
爱奇迹于7月起诉Vapes Bars,声称竞争对手公司生产模仿其产品形状、颜色和名称的电子烟,以在市场上获得“不公平的优势”。
爱奇迹还表示,允许Vapes Bars继续生产其“Found Mary”电子烟可能会稀释Lost Mary品牌影响力,该品牌在英国享有“商誉、声誉和高度独特的个性”。
但现在,Vapes Bars否认了有关其试图将“Found Mary”电子烟冒充与爱奇迹有关的指控,并指出两家公司使用的电子烟盒在形状和配色方案上的相似之处在行业中很常见。
为了说明这一点,Vapes Bars有限公司引用了其他品牌的几种“相同”设计。据辩方称,这种吊舱形状由一家中国公司制造,并供应给英国的几家不同的电子烟公司。
Vapes Bars说:“原告知道或应该知道,这个形状不是专门为他们定制的,它也提供给了第三方。”
Vapes Bars还指出,爱奇迹对“Lost Mary”的知识产权保护“保护范围缩小”,因为“Mary”一词在烟草产品、电子烟和其他“补充商品”中经常使用。
为了说明这一点,辩方引用了英国与烟草和卷烟有关的“Mary We Can”、“Risky Mary”和“Mary”的商标,以及“Buddy Mary”、“Last Mary”和“Love Mary”的商标。
Vapes Bars还认为,商标“没有法律规则”规定反义词自动被视为彼此“相似”。
辩方辩称,自2月初以来,iMiracle征收的“Lost Mary”字样的国际商标一直“声誉不佳”,声称该名称与“非法和危险的电子烟产品”有关,并引用了据称Lost Mary电子烟在英国被下架的案例。
Vapes-Bars有限公司的代表周五没有立即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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