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据Baovanhoa 11月24日报道,越南卫生部长陶红兰(Đào Hồng Lan)在11月22日举行的特别消费税法(修订)项目小组讨论会上表示,建议取消对新型烟草征收特别消费税的规定,因为这很容易引起误解。
关于法律草案中针对新型烟草(如电子烟、加热烟草)的特殊消费税规定,卫生部长提议删除第12条内容,即“授权政府对特定进口、生产、经营的新型烟草类别实施特殊消费税”。
她解释道,目前《烟草危害防治法》尚未对包括电子烟、加热烟草在内的新型烟草进行任何规定,因此在尚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其纳入征税范围是不合理的。
此外,草案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如有必要,根据经济、社会情况的变化,对本条款中的特殊消费税征收对象进行修改,由政府另行规定。”部长指出,这种预备性质的规定可能被误解为允许这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在卷烟税率表中,卫生部也建议取消以毫升(ml)为单位的度量方式,因为卷烟及其原料不包含烟油成分。烟油成分仅存在于电子烟中,因此不应补充以毫升为单位的规定,否则可能被认为管理机构支持电子烟的销售。
部长还敦促政府禁止电子烟、加热烟草及其他新型烟草产品,以防止更多人对尼古丁上瘾,她指出,卫生部将在未来推进对《烟草危害防治法》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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