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至上2Firsts快讯】近日,陕西省白河县检察院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等12人因违法生产电子烟而涉嫌非法经营一案已由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丁某某等人因无证生产或协助无证生产电子烟,情节严重,被控非法经营罪。但因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12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该起案件是陕西省境内首例被提起公诉并判刑的非法生产、经营电子烟案。
据主办检察官介绍,自2021年11月10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正式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卷烟有关规定管理执行。丁某某等人企图以秘密方式继续从事电子烟生产活动。2023年3月至10月间,丁某某接到“上线”订单后,与钟某、钱某某等人在江西南昌、陕西安康等地,秘密生产80余万支电子烟,分批交他人转境外销售。
据了解,该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犯罪行为跨越两省三市,有犯罪窝点三处,犯罪嫌疑人20余人,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
欢迎向 2Firsts 提供新闻线索、投稿、联系访谈或针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联系:info@2firsts.com,或在 LinkedIn 上联系两个至上 2Firsts CEO 赵童(Alan Zhao)。
声明
1. 本文仅供专业研究用途,聚焦行业、技术与政策等相关内容。文中涉及的品牌与产品,仅为客观描述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品牌或产品的认可、推荐或宣传。
2. 含尼古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烟、电子烟、加热烟草、尼古丁袋)具有显著健康风险。使用者须遵守其所在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3. 本文不应作为任何投资决策或相关建议的依据。对于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不准确之处,2Firsts不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
4.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个人禁止访问或阅读本文。
版权声明
本文为2Firsts原创内容,或转载自第三方来源并已明确标注出处。其版权及使用权归2Firsts或原始版权所有方所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分发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内容,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版权相关事宜,请联系:info@2firsts.com
AI辅助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可能借助AI工具完成翻译或编辑,以提升效率。但由于技术限制,可能存在误差。建议读者参考原始来源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欢迎读者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请联系:info@2firsts.com
